4-附件2 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10-14
附件2
南通市申报教师专业资格人员师德综合考核表
姓 名  | 申报资格  | |||||||
工作单位及职务  | 身份证号  | |||||||
德育工作或师德师风方面表彰奖励  | ||||||||
荣誉称号  | 颁奖部门  | 时间  | ||||||
师德师风方面处分记录  | 无/有(处分名称及时间)  | |||||||
近五年育人事迹小结(1000字左右)  | ||||||||
本人对育人事迹真实性承诺: 
 
 
 
 
 签名:  | ||||||||
以下内容由学校填写  | ||||||||
师德评议情况  | ||||||||
评议人员  | 学生评议  | 家长评议  | 同事评议  | |||||
评议人数  | ||||||||
评议优秀率  | ||||||||
民意测评情况  | ||||||||
学校教职工总数  | 参加人数  | 同意人数  | 不同意人数  | |||||
学校就申报人员育人事迹真实性及师德综合考核提出意见: 
 
 
 育人事迹公示时间: 
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: 
 单位盖章: 
 时间: 
  | ||||||||
注:1.育人事迹小结围绕立足岗位关爱学生身心健康、促进学生转化提升、做好家访工作、管理服务育人、参与社团指导等方面作写实性总结;2.参加评议的学生、家长为申报人2023学年度任教班级对象至少两个班;3.参加评议的同事为申报人2023学年度任教年级教师;4.民意测评参加对象为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;5.3和4的参与率均不得低于相应总人数的70%。




